〖改裝組〗
參賽車輛需使用: TAMIYA 1:32迷你四驅車及其原廠零件。
零件使用定義:
1. TAMIYA全系列四驅車車種,及子彈列車零配件。詳細規定改造零件編號如下所示:(料號開 頭:15xxx、17xxx、18xxx、19xxx、92xxx、94xxx、95xxx、AO等系列) AO-84195 3mm O-Ring 黑色膠圈 可使用。
2. 裝飾品:車輛上所黏貼之裝飾品不再此限,但有連結到電池/馬達之裝置,及有影響比賽進行 之配件,則不被允許。
3. 車種:AR,FM-A,所搭載之馬達建議使用混碳8T,例:15453、15462。
參賽車輛規範:
1. 最大寬度105mm以下 *高度:70mm以下 *總長度:165mm以下。
2. 離地間隙:除胎面以外,所有部件需離地間隙1mm以上。
3. 重量限制:90 g以上(電池,包括馬達)[電子磅枰,顯示重量連續達8秒即可]。
4. 輪胎直徑:22〜35mm。
5. 輪胎寬度:8〜26mm(輪胎,請務必安裝)胎面不可附加其它材質。
6. 導輪數目無限制數量,車輛需四輪傳動,正確田宮齒輪配比。
7. 取消制震裝置需安裝前導輪和後導輪中心點線內之限制,但制震裝置不可與軌道有所接觸。
8. 零件裝置範圍:輪胎外圍邊。
9. 前輪輪軸中心點向前延伸及後輪輪軸中心點向後延伸。
10. 前輪/後輪中心點向中央延伸至胎緣邊及上方不可裝置零件。
馬達:
1. 使用TAMIYA原廠四驅車系列馬達(工作樂馬達不可使用)。
2. 不可拆解過及重疊導電片,不可加壓磁力及不可有熔解之現象。
改造:
1. 底盤改造僅限於原始形狀加工,如鑽孔及切割,不可對半拼接,馬達座不可變動。
2. 需使用TAMIYA原廠四驅車零件及子彈列車零配件。
3. 零件加工必需可辨識其原始輪廓。
4. 車殼需貼貼紙,透明軟殼需著色,不可使用膠帶做為貼紙,車殼需覆蓋車身3分之1,若有裁
切分離最少需覆蓋電池的面積。
5. 胎面不可附加其它材質。當不同大小和材料的輪胎的組合,輪胎之間不可有間隔。
6. 車輛需4輪傳動、正確田宮齒輪配比,允許鑽孔和切割。
7. 開關導電片重塑兩層和焊接是不允許的。
8. 改裝車輛不得有危險或者是有破壞軌道之虞。車輛底部不可有油漬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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